Friday, March 02, 2007

阿都拉向阿都拉租借飞机

公司的“独立个体”原则是极脆弱的。它的独立建基于一纸宪章和公司法令。然而,通过多数票或董事局的控制,企业主能轻易决定公司的资源分配和运作。因此,公司终究是企业主意志的延伸,而不一定是完全独立的个体。基于以上原因,税务局在调查逃税公司时也会调查由同一个企业主拥有的相关公司,避免企业主通过操控相关公司之间的交易避开税务。

政府与政联公司的关系也是如此。经过新经济政策和私营化政策的实行,大马涌现一批由政府掌握大多数股权或实质性控制权的公司。它们虽然是各自运作的商业实体,但是仍需根据政府政策和指示行事以达致公共目标。由于私人界和公共领域目标的不同,公司在盈利底线之上拥有较宽阔的资源使用权,但是公共领域资源必须完完全全使用于人民福利,容不得私利。政联公司虽然身处商业界,却不能视之完全独立于政府外,只以普通的商业规范来衡量这些公司的所作所为,反而必须加上人民利益的考量来检视,因为它们的资金源自人民的赋税。

因此,近来政府通过马航购买喷射机供政府贵宾使用而引起的争议应在这情况下被检视。阿都拉辩说这飞机是由大马飞行有限公司添购,而政府只是向该公司租借,就像马航也向它租用飞机。在商业活动里,一个愿先买后出租,一个愿租用,你情我愿实际上不应有多大争议。然而,大马飞行有限公司由政府投资臂膀国库拥有,并且国库的现任主席就是阿都拉。政府这次租借飞机就好像自己向自己租借飞机,不能如马航向该公司租用飞机等闲视之。

这中间有两个问题。首先,国库和旗下子公司的资金源自于人民的赋税。目前政府削减多项津贴以降低预算案赤字以及仍拥有数架供贵宾使用的专机的背景之下,新添购的喷射机显然不是一个必需品,而是多余的奢侈品。如果不用于添购飞机,这笔钱显然可以回退给政府,资助发展其他关切人民福利的公共设施。

第二,政府通过该公司添购飞机,有企图绕过严谨的公共财政制度之嫌。在公共财政制度里,政府在动用公款时须向国会和人民交待,并且所有花费将以当年支出一次过结账,而非如私人界作资产般处理。此外,政联公司的财务状况一向来是不公开透露。政府通过向政联公司租借的方式使花费可分数年支出以及易于掩饰,而不会如此容易被人发现及引起争议。这方式还能误导民众,乍看之下政府有支出和收入,这次的添购似乎合理,但是实际上政府只有支出(付给外国公司购买和装修飞机的花费),而所谓的收入(租借费和盈利)只是钱在不同政府单位之间兜转。

在这课题上,政府的决定和处理都有极大的问题,阿都拉应该做出更多交待。

刊登于东方日报名家版《临崖之马》2007年3月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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