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1, 2006

关乎“钱”事

近期,八打灵在也市议会爆出财务丑闻,成为了媒体焦点。八打灵再也为了庆祝升格市政厅而花费了750万令吉作庆典之用。其中花费包括了美化市中心,印刷及宣传,和市长权杖。在石油津贴减少和政府要求人民改变生活的大环境之下,八打灵再也此举轻而易举成为了箭靶。

然而,这只是其中一些浮出水面的丑闻,此前士拉央市议会也曾爆出以出国考察为名旅游。在太阳照不到的深水底里,地方政府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胡乱花费、贪污等问题。由于外在缺乏市民的直接参与和监督,内在缺乏详细和统一的财务准则,地方政府在财务方面长期以来缺乏透明度和责任感,导致问题易于发生和被掩盖。

地方政府在我国宪法下置于州政府权力之下,由州政府提供资源、管理和协调。在财务上,它也需向州政府负责和报告,并服从州法律。此外,地方政府也需确保其财务处理符合国家宪法和中央法律。国家宪法、中央法律和州政府只是提供笼统的财务处理方式。

在更详细的财务标准方面,它可采用世界会计标准、地方政府部发出的准则,中央财务指南或自创财务处理方式。然而,除了地方政府部发出的准则和第15项中央财务指南之外,地方政府都拥有权力根据本身的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准则或自创方式。缺乏详细和统一的准则提供了空间让地方政府官员可以轻易掩盖财务处理上的不法或疏忽。

由于马来西亚在70年代初已废除了地方政府选举,市长(或县长)和所有的市(县)议员都由州政府委任。市长长期以来都由官僚出任,而市议员则是由州执政党在基层的人马出任。他们都向州政府负责任,而非向市民负责。因此,地方政府自然无需向市民报告和交待它们的财务,并要求他们参与决定过程。

这使到市民无法参与决定,也无法获得足够的资讯监督地方政府的财务运作。在许多时候,市民反而需要向官员或市议员苦苦哀求。虽然在理论上市民可通过州议会影响或监督地方政府财务,但是在现实上却不实际。州层次的财务使到地方政府的财务显得并非紧要和关键。此外,现实政治更是使到州议会机制早已无多大效用。

一个外在缺乏透明和监督,内在缺乏详细和统一的财务制度使到问题常常被掩盖,社会只能仰赖偶尔出现的吹哨者或因利益而发生的一拍两散使到问题曝光。这并不是健全社会应该出现的情况。就算八打灵再也市议会因为压力而减少花费之后,我们必须仍然思考如何完善整个财务机制,以保护市民的利益。

完善财务机制,我们必须详细制定和统一化财务处理准则之外,也须从新建立地方政府民主,已让市民有效参与和监督地方政府财务。然而,后者会显得更为重要,因为现代公共财务制度建基于地方政府的在市民当中公信力的建立,而我国却完全没有地方政府民主机制的存在。详细和统一的财务处理准则虽然重要,但是毕竟马来西亚官僚体制在这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础。

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是首要必须完成的一步。建立起市长和市议员向市民负责任正是通过选举的赋权来达到。通过选举,市民将能更参与讨论过程和决定资源的分配。由于地方政府必须向市民负责任,因此它也必须在市议会呈上预算和财务报告以求通过。这将能协助市民更有效监督财务运作和继续做出决定。

当然,建立起民主制度也并不足。要建立具公信力的公共财物机制,也必须仰赖于民主的文化散播。把民主融入市民的生活和思维,将使他们能自觉地时时刻刻去参与和监督公共财务机制。在强大的市民自主力量之下,地方政府必须时刻确保财务运作的效率和合乎市民的利益,否则将面对下台的困境。

八打灵再也市议会的750万令吉不应只是让我们“哗”一声,也必须让我们思考地方政府公共财务机制和以行动去维护本身也是市民的利益,毕竟这关乎“钱”事。

刊登于南洋商报言论版22/5/2006(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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