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07, 2006

为人权委员会装上"牙齿"

13名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委员为期二年的任期已在423日结束。回望大马人权委员会这两年的表现,可以以其中一名委员在一次接受国立大学学生的投诉时所发表的言论作为总结——“无能为力”。

大马人权委员会在2000424日于1999年马来西亚人员委员会法令下成立。其成立的目的包括提供人权教育及塑造人权意识,在法令、行政指令与国际人权条约事务方面向政府提供劝导和行动建议,以及调查任何有关违犯人权的投报。

虽然大马人权委员会是在国会法令下成立的机构,但是它在这两年处理许多人权课题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在面对政府机构的时候,大马人权委员会面临了诸多刁难,往往是不得其门而入或成为人球。以校园选举争议为例,虽然国立大学生已连续多次向人权委员会投诉,然而至今仍未有具体的成绩出炉。该委员会在寻求与高等教育部和大学校方会面或要求进入大学观察校园选举时,亦遭到这些政府机构以不在职权之内等借口拒绝或踢到其他机构。

此外,大马人权委员会虽然得向国会负责和每年都有准备报告书,但是其报告书至今已多年未曾呈上国会讨论。其在报告书所列明的许多建议包括必须调查所有监狱和扣留所死亡或警方开枪致死案件、保护私隐权、废除内安法令等等仍然束之高阁,并未获得政府的重视和执行。结果,大马人权委员会沦为了被边缘化的群体宣传诉求的管道,却不曾被期望能获得具体的成果。该委员会成为橱窗摆设,显现了它实际上不具任何实权。

根据法令,大马人权委员会只能调查所接获的违反人权投报,然后向政府提出建议,并无任何具体权力提控违反人权人士或要求作出改善。人权委员会所能发挥的,很多时候取决于当时的环境。关于大马人权委员会权力的问题最近也成了争论点。虽然大马人权委员会曾经建议让它拥有准司法权力,但是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日前在国会表示政府从来不打算让该委员会拥牙齿”既拥有更多权力。

此言论引起一些委员的抗议,认为他其实是在告诉人民人权委员会只是橱窗摆设,已打击委员会的士气。然而,也有些委员认为大马人权委员会是以道德权威和代表性来发挥影响力,并不需要司法权力。

回溯该委员会在这两年的表现和国内近来的重大事件,迷信道德权威来提升马来西亚人权状况无疑是异想天开,就如相信能以道德权威去说服江洋大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在官僚体制、人权意识薄弱和金权交错,许多违反人权陋习已是积重难返,非道德劝说就能解决。大马人权委员会实际上也不具任何权威。在处理许多课题上,许多政府机构都不把该委员会看在眼里,拒绝交涉或把问题踢至另外一个机构。

此外,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是处理马来西亚人权事务的最高政府机构,而不是宗教机构或非政府机构,不能胡乱颠倒角色。它依赖的不是道德权威,而是法律授予的充分权力和独立地位去维护马来西亚人权。充分权力包含了传召权,调查权,执法权和检控权。这将使到人权委员会在面对权贵或政府机构时更加坚硬,而非如目前般软弱无力。

因此,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现在除了更换委员,更需装上“牙齿”,才能成为大马人权的守护者。

刊登于星州日报言论版4/5/2006(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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