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03, 2006

厘清网络媒体概念

裸蹲案、董校风波、博大校园暴力事件和华小拨款干捞事件这一连串事件除了揭发社会中久藏的阴暗面,也展现了网络媒体如《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所具备的优势,使到主流媒体相形见拙。

网络媒体由于缺乏政府的控制和不受社会固有既得利益者的牵制,因此在揭发真相和带动议题方面显示出更大的威力。相对之下,主流媒体则受到政府通过法律或拥有权的控制和深处于现有社会结构之中,时时在相关单位的“劝告”之下而在下笔时显得欲语还留,使到主流媒体往往显得后知后觉或是无法满足读者对真相的追求。

网络媒体所展现的威力和影响力,已引起当政者的戒心。虽然国内安全部副部长否认曾说过管制网络媒体,但是可见管制网络媒体的欲念已经在蠢蠢欲动,只是碍于政府曾经答应不会审查网络内容以鼓励外国科技公司的进驻而不能成行。

网络媒体的崛起,也使到网络媒体和主流媒体之间的竞争关系浮上台面。这两者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也渐渐成为众人讨论的热门议题。两家中文网络媒体在庆祝一周年之时都举办了讲座探讨此议题,而第二电视论坛节目《你怎么说》也在刚刚过去的星期日邀请网络和主流媒体人共来讨论。报章也不难见政治人物和读者对于网络媒体的评论。

虽然对于网络媒体的讨论热烈延烧着,但是对于网络媒体此类新型媒体公众依然有许多错谬理解。因此,如果不能厘清概念,将无助于认识和探讨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并做出比较。

其中,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将网络媒体无限上纲扩张。这种论述将网络媒体的范围无限扩张,乃至涵盖了公共论坛,或者等同于网际网络,因此将公共论坛或网际网络必然会出现的流言蜚语、谣言谎言、人身攻击都算到网络媒体头上。

无可否认,网际网络或者公共论坛在广义上符合媒体的定义。然而,我们必须认清网际网络实际上更应该是一个虚拟社会,只是人类现实生活的延伸。人类社群中必然会出现流言蜚语等此类言论,而咖啡店等人类群聚的地点将是此类言论的强力散发站。然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却从不会将这些地方或社会也定为媒体。

因此,如果在讨论网络媒体时是以广义待之,在讨论现实生活中的主流媒体时就必然也得将社会中所有可能的媒介包括传单、匿名信也得纳入考量。所谓的主流媒体,如电视台、报章、杂志等等实际上只是现实生活中最狭义的媒体。一者以广义待之,一者以狭义待之,我们最终只会陷入困局。它无疑是以世界的必然无序对比主流媒体业的必然有序,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讨论。

因此,在讨论网络媒体时,特别是与主流媒体做出比较时,我们应该持平赋予定义,方能进行有意义的讨论。我们必须认真探讨已自有一套运行规律,并具备公信力的新闻网战或部落格(例如《当今大马》、《独立新闻在线》和黄泉安《Screenshot》部落格),而非让乱像丛生的网络现象遮盖了这些已有良好运作的网络媒体。

刊登于星洲日报六日谭《文明益进》2006年10月3日(星期二)

注:星洲所设标题和原意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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