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07, 2006

不应利用警方来处理逃学问题

自诺奥马由国家安全部调至教育部任副部长后,教育部在面对校园纪律问题屡屡有新的动作。诺奥马除了曾亲自前往北马处理校园纪律问题和未被开除学生举办“改过自新”营之外,更在近日宣布二位副部长和一为政务次长将亲自率领包括警方、地方政府的反逃学特别队伍,兵分三路取缔逃学学生,而教育部更会建议内阁修改法令授权警方捉拿逃学的学生。霎那间,逃学的学生仿佛成为了全国公敌。

逃学的确已经违反了校规,然而在克服逃学的努力中,出动警方来捉拿逃学的学生却是杀鸡用牛刀。警方最主要的任务是提防和调查罪案,维持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而警察制度和设备都是为完成其主要任务而设立。警方拥有其他部门没有的权力,如可以配枪、可以扣留疑犯。然而,学生逃学并没有影响社会安全,也没有危害人民生命。利用警方来解决逃学问题更本是过度反应。

此外,目前严重罪案频频发生,社会上普遍人心惶惶。群众对警方的办案能力和态度都感到不满,而警方也面对警力不足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教育部还把捉拿逃学学生的任务交给警方,无疑将让警方更无法做好本分,使罪案更难于被控制。况且,如果让警方来选择要捉拿罪犯还是逃学学生,相信警方可能更宁愿选择后者,毕竟捉拿罪犯要用命来拼,而捉拿学生只是轻而易举的工作。

但是,最令人担心的是,此例一开后,许多问题都将渐渐交由警方去处理。今天我们可以因为无力控制学生逃学而让警方捉拿,明天我们一样可以因为无力控制学生作弊而也让警方捉拿。当现有的制度无法解决我们的问题时,我们将越来越迷信警方的力量而越来越依赖警方解决问题,警方权力将因此而无限度扩张,最终马来西亚变成一个警察国。历史告诉我们“无限的权力将带来无限的腐败”,而警察滥权和贪污问题在目前也是根深蒂固。处在如此警察国里,我们公民权力安在吗?

因此,警力不应被利用来处理逃学问题,让逃学问题回归教育界以教育原理处理。教育部想利用警力来威吓学生不可逃学,毕竟治标不治本,许多学者和民众已经提过此点,无需详述。目前应该是我们提高警方办案能力和态度的时候,而非把不相关的工作都交给他们。

刊登于星洲日报言路版2006年8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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