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7, 2006

博特拉大学暴力事件搞笑版 - 由某网友制作

这使网络最新出现的博特拉大学暴力事件录影搞笑版,由jefferi78制作。

文明社会里的暴力校园

这是一个马来西亚旅游广告和展销会常常会展现的画面:大马是一个涵盖亚洲三大文明,即马来文明、中华文明和印度文明的国家,因此是真正的亚洲(Malaysia Truly Asia);在这个国度里,各族之间和平融洽相处和彼此尊重,都能自由进行自己本身文化的生活方式。

看到这样的宣传,我不禁想到如果真的有一个马来西亚文明,这个文明的基础价值应该就是多元、尊重和和平。我们珍惜多元价值,不愿让单元价值垄断整个国家。我们彼此互相尊重,愿意聆听和了解彼此的差异。我们爱好和平,希望理性地解决彼此间的问题,不愿见到流血事件的发生。这个基础也不仅仅用于处理种族关系,而是广泛用于处理我们个人间观点、认知和信仰的不同,使我们能够对话和成熟解决彼此的问题。

然而,如果观看了目前在网络广为流传的博大校园暴力事件录影,一个被旅游广告深深吸引的外国游客是否也感到疑惑,到底马来西亚真的是一个多元、尊重和和平的文明国家?

在这个录影里,我们目睹隶属于亲校方阵线的博大学生代表理事会主席所带领的五十余名学生以野蛮部落的方式围攻持有不同政治立场的亲学生阵线学生。数名亲校方阵线学生犹如食人族成功围剿猎物般跳舞庆祝,有些学生则在旁极其恶心地猛扮鬼脸,而一名学生更使出狮子吼吓唬学生。刹那间,我们感觉仿佛已回到了蛮荒时代。

整个事件凸现我们的国立大学无法容得下多元意见,不愿尊重异议者的权力,甚至能纵容粗暴对待异议者。对比伏尔泰“我不认同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的高尚情操,这批大学生只是一堆粪土。我不禁很佩服校方能把这样的学生视之为“理想学生”,在校园选举内处处帮助他们。

有些人也许认为这只是一个个案,无需大惊小怪,但是让我们来看看有关当局是如何处理这项案件。在事发现场,虽然保安人员最基本的责任是保护学生们的安全,他们却是选择袖手旁观。受害的学生最初致电警察求助,也遭到警察以这是校园内学生间的事务为由而不愿插手。在事发后,博大校方非但没有详细调查和对付涉及者,反在记者会里企图将事件归纳为种族冲突并企图鱼目混珠。记者会隔天,被安排上台握手的学生代表杨舜行更爆出他是被校方“摆上台”。

事件的处理过程根本荒谬怪诞。是否因为受害者来自非注册的前进阵线而加害者来自亲校方阵线,因此受害者就不具备被保护安全的权力和面对暴行不受正视呢?然而,这情况却不是一朝一夕间发生。随着政治开始干预校园的事务,基本善恶价值观早已经被颠覆,理应成为社会良知的大学已成抹杀良知的工具。各大学不时传出亲学生阵线学生被粗暴对待,但是大多都面临投诉无人正视处理。

幸好,社会这次并没有选择视而不见,媒体也没有随着博大校方起舞,高教部部长才会因此而要求博大彻查此事。然而,由博大调查此事仍然有草草了事之虞。草草了事将意味着我们已向暴力发出通行证,容许非文明行径继续在校园内发生。因此,此事件理应交由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稍微庆幸博大校园暴力事件得到正视之时,我不禁也把视线投至校园外,反对油价上涨示威被血腥镇压的受害者何时才能得到伸张正义的机会?否则,所谓的多元、尊重和和平也只是推销旅游的广告伎俩。

刊登于星洲日报《六日谭》2006年7月25日(星期二)

注:此乃原文。星洲日报所刊登已经删去最后一段关于528发对汽油起价遭血腥镇压事件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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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废除,而不是修改?

大专法令最近又成为众人的注意点。高等教育部已经宣布将在九月修改大专法令,然而在民间的声音却有差异,或要求保留,或要求修改,或要求废除。姑且不论国立大学亲校方针县掌控的学生代表理事会要求保留的理由,大多数民间组织与政党和亲学生阵线学生组织都一致认为大专法令已经严重限制了学生的结社与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使到国立大学素质逐年下降。

从这理由出发,一方要求修改大专法令,另一方则要求废除大专法令。要求修改大专法令的组织主要是执政党的青年团和八大华青,而要求废除大专法令的组织有亲学生阵线学生组织、反对党、雪华青和非政府组织。究竟修改和废除大专法令,何者是更好的选择?

我认为废除大专法令会是更好的选择,原因有下列三项:

1. 大专法令当初是在五一三事件后由当时的国家行动理事会通过,而非由国会通过成为法律。由于大专法令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它缺乏了民意基础和学术人员与学生的参与,只是国家官僚将其意志强加于大学的工具。大学是学术殿堂,同时也应该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社群。这是一流大学必然得具备的条件。经过多年的教育和思考训练,大学内的学生和学术人员已经具备了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来独立处理校园内的事务。因此,一个管理大学的法律,我们应该让学术人员和学生经过理性思考和辩论,再加上社会人士的意见而设定。废除大专法令是为此程序而铺路。



2. 在许多国家的大学法,它们都开宗明义保证学术自由和学生权力,而我国大专法令却恰恰缺乏,因此局部的大专法令修改并不一定能改善校园学术人员和学生被打压的情况。由于大学政策的最高决定权力仍归予高教部,因此学术自由空间和学生权力在如此高度政治化的社会里亦可随着高教部的政策而随时变化。此外,大专法令下有许多关于学术人员和学生纪律的条例也违反了学术自由和学生权力,其中包括禁止学生拥有扩音器和禁止学生进行超过五人的集会。因此,如果大专法令没有保证学术自由和学生权力,这些纪律条例可能仍然继续存在,成为压制学术人员和学生的工具。因此,设定新的大学法来保证学术自由和学生权力是必要的。



3. 新的大学法也意味着大学从新出发。大专法令已经多年成为政府压制学生和学术人员的工具,是大学内学生白色恐怖的源头。废除大专法令就是要把学生心中的白色恐怖从根本上去掉,使学生能够打开心房重新去管理自己的事务,勇敢表达自己的看法,真正成为不受束缚的自由人。否则,学生依然会怀疑大专法令仍存在的用意。



既然高等教育部副部长翁诗杰表示笑纳民间在报章的评论作为考量,因此希望高教部能认真考虑废除大专法令的必要性。

刊登于南洋商报言路版2006年7月2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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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历史,掌权者依然傲慢和莽撞

今年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举行的第三十届世界遗产大会在大马引起了一些的关注,事关大马两个历史重城——马六甲和槟城联合申请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是全世界人民共同所拥有,获得列入名录除了是对其文化、历史或自然的认可,也意味当地居民更是肩负着重责去维护这些遗产。然而,最终出来的结果是申请失败了。

与此同时,在马六甲一角的武牙拉也河边老店却面临被拆的命运。这批老店都有超过七十年的历史了,其中咖啡店和神料店更是数代相传,默默为当地居民服务了数十年,早已成为了社区中的共同记忆。虽然如此,他们却阻挡不了发展的巨轮,被逼让路给“东方威尼斯”计划。在几年后,这里就变成一个铺满石灰、拥有一座现代化旅游码头的甲河广场。

远在维尔纽斯世界遗产大会的参与者听着大马官员向他们用力推销的槟甲的历史、管理蓝图和未来计划,也许不懂得在马六甲所发生的这件“小事”,毕竟这件事在大马也很容易就在两任首相争执和桃色纠纷新闻中被淹没。然而,当部长高官表示将纠正和加强文化遗产以在未来继续努力之际,我们是否真的单纯认为我们技术上的不足让槟甲落榜?

当拆店消息广传后,当地社群即已四处奔走求助,希望能避开被拆厄运。同样面临逼迁的猪农业举办义卖会支援被拆的老店,也获得热烈的反应。虽然当地社群已经强烈发出保留老店的声音,我们却看到州政府不愿虚心倾听民意,执意决定继续拆店行动。面临关闭的咖啡店在最后一天以免费茶水和云吞面,作为报答社区的支援和多年来的支持,也作为最后的无声抗议。

在拆店行动中,虽然并未受到任何的限令搬迁的信件,毗邻的八十年老屋也遭殃及池鱼,无端被拆。数代都住在这里的屋主蒋明和刚好到女儿家小住,痛心无法站在最后一线保卫自己的家园,也不明白自己的家园为何会被拆。在这一连串事件,我们只是看到掌握权力者对历史的傲慢和莽撞,却不曾看到他们的谦卑和谨慎。

甲州首席部长在为马六甲河美化工程第三期主持动土礼时说:“到时候,马六甲将随着甲河的‘重生’,连同原有的古迹区、购物广场以及本地美食的号召力,在旅遊业上大放光芒。”首长此言是否意味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古城门、圣保罗教堂和青云亭才是历史,而拥有超过七十年故事的咖啡店不是历史,我不敢莽断。

但是,我却能肯定武牙拉也河边老店却是现今仍存的活历史。它见证了当地社区在数十年来的变迁,见证了第二次事件大战,也见证了国家独立。当许多老店随着时代发展而到下时,它依然耸立在那里。因此,当地社群才会如此关心这样的老店。虽然马六甲正在申请列为历史遗产,马六甲州政府却以发展旅游之名,摧毁了当地的活历史,凸现了当政者更在乎的其实是历史古迹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不是历史的保留。对当政者而言,老店只是一个老旧的板屋,没有任何的旅游经济效益。

此外,在无情的神手眼中,所有老旧的更只是阻止发展前进的绊脚石,因此欲除去而后快。别说想过要保留,执法官不曾细心去考核哪些是他们要拆掉,哪些不在拆除的名单内,所以今天才会有蒋明和的痛心和无奈。就算哪日我们的槟甲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们的历史建筑还是会在如此莽撞的官员手中的葬送。

延伸至最近我国发生的数项课题,大学种族关系课程在历史问题上有许多不符事实的主观诠释,而阿米尔所拍摄的纪录片《最后一个共产党员》因为巫统六十周年党庆和陈平是华人而被一些并未看过该纪录片的人围攻并禁止上演。在历史面前,我们的当政者依然显得傲慢,并想成为历史的主宰者。

这不禁令人担心其他城市的历史是否也会遭到更不堪的命运?如果我们对遗产的管理和维护仍有不足,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学习和研究来补足,槟甲最终在未来仍会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然而,这傲慢和莽撞的态度使得就算多么完美的管理维护计划都成为空言,而我们只能通过自省来克服,恰巧自省却是我们的政客最缺少。

我们得学会对历史谦卑和谨慎,我们才能负起维护全世界人民共同拥有宝贵遗产。

刊登于东方日报名家版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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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21, 2006

博特拉大学暴力事件录影

Tuesday, July 18, 2006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谈“时事课题”小册子

我们来看看现在国立大学究竟是怎样的情况。

2006/07年度国立大学迎新周期间,一本叫做“时事课题”的小册子在校园内广为流传,几乎新生人手一本。这本完全以色彩印刷在光鲜纸张的小册子记载了政府在第九大马计划、石油起价、电费起价、食糖缺乏、美景大桥、宪法第1211A)条文和文明回教 Islam Hadhari)的立场和辩解。此外,这本小册子也重点介绍数个非注册的亲学生阵线组织,包括了马来西亚大专生团结阵线、学运和大马回教学生联盟,并指这些组织破坏国家和社会稳定和为反对党所控制。

与此同时,亲学生阵线在校园内分发传单和进行活动时都纷纷面临打压和骚扰。在迎新周首日,马大新青年协会会员进入宿舍探访新生并介绍协会时被多名宿舍官员和学生包围捉住并被抢走书包。接下来,博大华文学会和前进阵线在大学开学第一星期开设宣传柜台也被多名大学保安和学生围攻,而上警察局报案。最近,理大前进阵线欲在理大希望湖进行分享会时也面临了活动场地被大学保安封锁和校方警告欲参加者的高等教育基金贷学金被取消。

今天这样的局面反映了大学面对了资讯自由流通被强权所压制,而促使学生所能接收到资讯变得单元化。校方掌握了行政资源,可以通过大学里的任何管道去传达自己方面的资讯。此外,校方也掌握了大专法令赋予的极大行政权力,可以使用本身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批准与否校园内学生的任何事物,包括任何学生组织的传单的流传。通过所掌握的资源和权力,校方可以主宰校园内的资讯流通,任何不利于校方利益的言论也可以不同方式让其消失。

在这次大学迎新周,校方已经通过“时事课题”册子将他们的资讯广为流传,而在接下来也可能会通过一系列讲座、集会和活动继续去强化他们的资讯。与此同时,校方意图通过打压手段让亲学生阵线的言论无法有效传达给学生,不让他们能够针对校方做出的指责作出任何辩解。因此,今天的问题不是在于校方不应该对学生传达本身的资讯,而是校方从来不打算提供一个公平平台让双方能够提出本身的意见和辩论。简单而言,问题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当高等教育委员会检讨报告书提倡要加强学生们的独立思考能力,我真得很怀疑在一个如此资讯单元化的土地能长出独立思考的果实吗?在一个资讯单元化的环境,大学生已无需,也不能进行独立思考,因为他们根本缺乏相反的资讯来冲击、做出比较和思考,以寻找答案。资讯单元化,大学生也不敢发表本身的意见,因为任何不同的意见都将面临封杀的结果。这样的大专生的确不会如龙应台所说的“闹事”,但却也只是不会思考和不会表达的木头。

刊登于星洲日报言路版2006年7月1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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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13, 2006

第N次宣布修改大专法令

2006年,高等教育部第N次宣布修改大专法令。大专法令自1971年由国家行动理事会通过后,就在社会引起了极大争议和辩论,修改和废除的声音此起彼落,未曾停止过。

自此,至少有四位教育部部长曾经说过要检讨大专法令,包括了马哈迪、巴达威、安华和苏莱曼,而两位高等教育部部长沙菲依和幕斯达法也一样说过要检讨法令。由政府主导并通过的修正案,则一共有四次,分别在1971年、1975年、1983年和1996年。1971年修正见证了非学术人员加入大学学术理事会(Majlis Senat),而1975年修正则进一步限制了学生的结社和言论自由权,进一步禁止学生加入社团、工会和政党,和发表支持、反对和同情言论。1983年修正加入了豁免条文,以为国际回教大学的成立而铺路。最后的修正案则因应大学企业化和高等教育私营化而做出的。

要求废除的声音也不是现在才出现。在大专法令初通过后,国立大专生已经意识到该法令对大学生自治的影响而大力反对这项法令的施行。然而,当学运高潮受到政府强力打压并逮捕多名学运领袖,学生运动已经逐渐平淡下来,而1975年修正案也没有受到多大的反弹。

这几年来,大专法令已经成为了大专校园内问题的主因或其中一项因素。当大专生毕业即等于失业时,大家认为大专法令限制了学生的结社和发言权,使学生和外边世界脱节并缺乏信心和能力表达自己。当学生因争取校园民主和自由而被打压时,大家认为大专法令赋予校方过多的权力和限制了学生发挥的空间。当学术人员履行知识分子的勇气而被对付时,大家也认为大专法令把学术人员归位公务员的一分子,导致学术人员不可发表与政府意见相左,却是学术专业的言论。

当每次校园发生事件时,废除或修改大专法令更是不绝于耳。每次,大专生、学术人员和公民社会都一再列举为何必须废除或修改大专法令,而政府也一再忽视这项呼吁,问题随之年复年的继续发生。现在,高等教育部在众多压力下第N次宣布修改大专法令。然而,高教部部长已经表示这次修改不会逾越校方的权力,而副部长也已经表示不会和非注册学生组织会面听取意见。这次修改可能只是换汤不换药的把戏。

每次校园内发生问题,整个社会都必须面对越来越严重影响,使用更多时间去重复谈论问题的源头。在这次修改之前,我们已经付出了许多的社会成本,我们是否还要大专法令继续经过N次的修改呢?还是一次终结它,去重新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公正的大学机制呢?

刊登于当今大马读者来函200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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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大学迎新周“洗脑”小册子

在2006/2007 年度国立大学迎新周里,各大学纷纷向新生派发一本名为“Isu-isu Semasa”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载录了国阵政府在第九大马计划、石油起价、电费起价、食糖缺乏、美景大桥、宪法第121(1A)条文和文明回教 (Islam Hadhari)的立场和辩解。值得注意的是,这本小册子也尝试抹黑数个亲学生阵线组织,包括了大专生团结阵线(Solidariti Mahasiswa Malaysia)、学生与青年民主运动(Malaysian Youth and Student Democratic Movement)等等,尝试勾画他们成为亲反对党、破坏国家稳定的组织。 与此同时,这本小册子也引用了大量马来西亚首相阿都拉的谈话,并尝试通过多首诗篇和照片灌输阿都拉的想法。虽然这本小册子明显是为国阵政府代言,但是却并 没有纪录任何出版商、作者和印刷商的资料。


这再次显示国立大学迎新周已经沦为校方和国阵政府灌输本方思想,并排除其他意见的管道。这种行径简单而言就叫做“洗脑”。如果欲参阅内容,可以下载非注册学生组织部分完整版的小册子。如果在下载方面面临问题,可以通过恢复通知,这是因为本部落客所采用的文件主站是免费,所有的文件如在三十天内未曾下载将会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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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2, 2006

大专法令难有实质改变

大专法令在大学新学年开始之际再次成为报章焦点。高等教育部部长慕斯达法在大学迎新周首日表示将在九月将大专法令呈上国会寻求通过修改。随后,副部长翁诗杰也表示将就大专法令的修改举行思想激荡环节,让国会议员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虽然慕斯达法表示将修改大专法令允许学生参加外界组织,但是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他同时表示任何改变都不会逾越校方的权力。他也表示一切修改将以大马国情为准及校园原有风气作为出发点。

修改大专法令,可能会朝向更好的方向前进,也可能会朝向更坏的方向后退,视乎各利益相关者的角力和主推者的决心和想法。慕斯达法的谈话释放了大专法令可能修改方向的讯息。

大专法令对学生和学术人员的限制和影响,自去年国立大学发生一系列争议后,已有许多报道和文章具体说明和讨论,无需再次重复详谈。然而,在此须特别指出一点,大专法令赋予校方极大的权力去决定学生和学术人员的事务。这项权力大至他们的行动是否得到批准可以完全由大学校长的主观意愿说了算,具体例子就在大专法令第十五条文。

这极大的权力使到种种的打压和歧视可以在校园内轻易横行而不受任何阻止。如果任何改变真的都如慕斯达法所说不会逾越校方的权力,这意味着此次修改极可能将是换汤不换药。校方现有的权力仍将获得保留,可以继续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而做出决定,而不受任何挑战。这样的改变将不具任何实际意义,只是合理化了大专法令的运用。

一切修改将以大马国情为准的说法,更是搬用马来西亚政治用来拒绝和外国良好例子比较的经典说法。马来西亚许多蛮不错的政策,都是因为所谓“大马国情”而夭折或走味。正因为如此大马国情,我们必须以安定压倒一切,将民主、自由等良好普世价值视为外国阴谋的武器,继续拥抱威权体制。

在大马国情里,大专生还不成熟,无法判断是非,因此必须受到保护。在大马国情里,国家付出了那么多资源,大专生必须以读书为主,不能乱乱搞事。在大马国情里,学术人员是政府公务员,因此不可公开反对政府政策。大专法令的修改可能就因为必须考虑所谓的大马国情,不能接纳校园自治、民主、自由等概念,而只是将威权柔性化,却继续画地为牢将学生和学术人员限制。

修改大专法令显示了马来西亚的现实情况,即虽然已经意识到改变的需要,甚至说党团利益已经成为前进的绊脚石,但是一切改变只能在符合党团利益的框架中缓步进行。可以预见的是,大专法令在九月并非没有改变,却只是流于表面化的改变而已。在本质上,它还是家长式威权体制。相信即将来临的校园选举也是如此。

刊登于东方日报名家版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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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11, 2006

文明益进,则奢侈益杀

文明和奢侈往往就在一线之间。人类向来追求的所谓“文明”,指的是一个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其内必须包含了物质、精神、智慧各种软硬元素。奢侈则是指人类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大大超越了本身真正所需。虽然两者的定义天差地远,但是现实中奢侈往往以文明之名横行于世。

现代消费市场产品日新月异,而消费人亦步亦趋。这现象常常被市场吹嘘为科学文明发展的体现。然而,消费人更换产品更多时候并非基于需求的变迁,而是基于潮流和款式的转变,奢侈的体现实际上远远多于文明的体现。由于人类的短视,往往只是注意到眼前的实体,而忽略了其背后隐藏的精神和智慧,因此过分的物质享受往往也就被当成物质的进步或者人类文明全面的进步。

奢侈如果出现在个人生活上,后果将是个人财务管理失当而最终破产,而它对社会的可能影响将体现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匀。虽然其后果严重,却不至于具灾难性。然而,当奢侈出现于国家体制之中, 它将对政府功能造成严重的妨害。政府其中一项重要功能是扶持弱势群体确保社会均衡和谐发展,以带领国家在平稳中进步。然而,奢侈所具备的功利和夸张,将使政府转向追求不切需求、不具生产力、铺张和表面化的宏伟建设,而马来西亚目前正逐渐步入这种情况。

经历了九十年代的经济狂飙,“马来西亚能”的口号响遍云天,而其中还掺夹着民族尊严。虽然经历了经济风暴的洗礼,但是我们的自信心却不曾因此而萎缩,反而继续膨胀。我们开始追求一些所谓能展现马来西亚荣誉,却不一定有实质效益的宏伟建设和事务。我们建了全世界最高的双峰塔、气势宏伟的布城和价值十二亿零吉的关卡,只为展现大马已是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但是否真正物有所值?多少人民已经或将能够去使用或踏上去呢?而这笔钱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用途呢?

被奢侈行径所排挤,就是实而不华的基础建设和弱势群体仰赖的公共服务的预算,国家赖于和谐与永续发展的基础。高等教育部已多次表明要削减对各国立大学的津贴,希望大学能自己开拓更多收入来源,而卫生服务和水供的私营化也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政府官员在面临对其奢侈行径的非议非但没有觉得惭愧,反而面不改色以文明之名大声抗辩。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对750万令吉升格庆祝预算被非议时仍然敢敢表示对人民感到失望,并坚持认为这只为展现八打灵再也发展状况,只是冰山的一小角。

国家体制以文明之名行奢侈之事,历史告诉我们其结果将是具灾难性。其灾难性不只在于直接影响全民,也在于更可能进而导致亡国。历史上,罗马帝国由盛势发展至最后崩溃,即在于从国家至平民百姓都穷奢极侈不事生产,到最后帝国的扩张再也无法支持整个国家的奢侈。

此外,国家体制内的奢侈,也往往伴随着滥权、贪污、朋党、剥削等问题的发生。沙达胡申的黄金皇宫,秦始皇的阿房宫,和其他暴君的伟大建筑,哪一样不是以强征民夫、豪夺资源、朋党献金来塑造。无论这些行径是掌权者所为还是其周围的摇尾系统所为,人民就是最终的受害者。因此,前北大校长蔡元培说“文明益进,则奢侈益杀”,不得不防。

刊登于星洲日报言路版《六日谭》2006年7月1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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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04, 2006

GLC私有化并不一定是好事

据媒体报道,随着UDA控股被国库控股私有化后,市场分析员相信接下来将会有其他政府相关公司被私有化,而被列入可能名单包括马航、普腾、大马机场及时光网。这是自九十年代初政府旗下机构如能源局、电讯局和马航纷纷企业化或私营化并寻求上市后,政府相关公司首次选择离开股票市场。

个别政府相关公司都有自己的考量而可能选择私有化。据分析员表示,UDA控股和大马机场一样,由于市场成交量稀薄和被投资者忽略,因此被私有化或极大可能被私有化。

马航和普腾则面对业绩每况愈下而股价低迷,欲重组却陷入重重争议之中举步艰难。为了免除重组之际持续在市场引发争议,这两间公司也可能选择被私有化,以摆脱市场的监管和透明化的牵制

透明化是上市公司必要,也往往是上市公司所讨厌的一项措施。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开在市场上让公众购买和交易,公众需要正确的咨询已做出正确的决定。由于公众没有或难于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为了让公众能了解公司状况,上市公司不论好坏都需定期公布公司运作成绩和随时公开可能会影响股东利益的时间咨询,否则将触犯上市条规。

好事传千里,自然是人所喜的;坏事传千里,却是人所不欲。然而,就算多么不想让人知道,公司最终仍需受到上市条例所限公布坏消息,面对市场的疑问和做出交待。否则,该公司唯有选择私有化,避开市场监管,以期能静心重整业绩。

然而,马航、普腾和其他政府相关公司选择私有化,对大众而言不一定是好事。大众虽然在这些公司并不直接持有任何股份,却是利益相关者,因为他们透过政府拥有政府相关公司的股权,或这些公司的业务属于如水供和电供的公共服务,关乎公共利益。

在目前情况下,并未公开上市的政府相关公司的财务报告和最新状况大多未向外公布。一般民众难以知悉这些公司的业绩和状况,国油即是最好的例子。虽然国油名列世界五百大企业并为国家贡献大额收入,但是一般民众却无从知道国油如何恰当和充分利用它的资金协助国家发展。国油一直被指在金融风暴期间协助朋党企业脱难。

因此,这些问题重重的政府相关公司一旦选择私有化,将使一般民众难以知悉公司最新的重组结果和业绩。这将使公共利益在缺乏透明无法监管之下而可能被牺牲,对民众来所并非好事。

我们在短期内的确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条例来获得一些关于政府相关公司的资讯,然而我们在长期更需要资讯自由流通法律来确保公共资讯可以广泛传达,已起到充分的监督作用。

刊登于星洲日报言路版2006年7月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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